作者: 蔡啟國 發布時間: 2008-06-19 10:16:19
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職工被除名引發的勞動爭議案,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明光市郵政局對原告王某除名決定,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勞動關系,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補償金4680元,駁回原告其它請求。 原告王某于1991年11月進入明光市郵政局擔任郵政所儲匯業務員。2006年12月26日,王某被醫院診斷為急性腎炎醫生建議休息二個月。王某向單位請假被準假20天。期滿后王某要求續假未獲批準,王某也未上班。2007年3月26日,明光市郵政局以王某連續曠工超過15天,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對王某做出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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