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十年服務期未滿辭職獎勵的住房是否要返還?

2010-2-8 15:22:52 上海法治報 由于兩年的出色工作,孫先生得到了供職的某機械公司獎勵的一套住房。但公司也與孫先生協議約定,孫先生必須為公司服務 10 年。協議簽訂后不足 5 年,孫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辭職申請,公司方面始終未予同意,孫先生自行離開了公司。于是公司便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孫先生返還先前獎勵的住房。而此時房價一路上漲,相比當初 28 萬元的價格已經翻了幾番。離職的孫先生該不該返還這套房子,如果還的話又該如何折算價格,雙方在法庭上產生了激烈的爭執 ……

案情回放
獲得住房獎勵后未滿服務期離職
2000 年 1 月,孫先生進入上海某印刷機械有限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每年續簽合同至 2007年 6 月 30 日止。2002 年 12 月,公司又與孫先生簽訂了一份《優秀員工住房獎勵協議書》,獎勵他福泉路建筑面積 79.89 平方米的 2 室戶住房一套。這套住房當時市場價為人民幣 28 萬元。在這份協議書中另有一項約定,要求孫先生繼續對公司的發展盡心盡力的服務,服務期為 10 年。在服務期內,若孫先生離開公司,則將向公司無條件返還協議所獎勵的住房,或每提前一年離開公司必須按房價總額的 10 %向公司退還房款。按年結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在該協議書的備注中明確記載“本協議所獎勵住房應屬集團公司內部調劑,所以另簽的購房合同上甲方為上海某某電器有限公司”。根據上述協議,2003 年初孫先生與上海某電器有限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協議約定某電器公司將自有的本市福泉路某號房屋以30萬元價款轉讓給孫先生。事實上,孫先生及他工作的公司均未支付 30 萬元購房款。 2003年2月孫先生取得了房屋產權,孫先生繼續在原崗位工作。2007年8月3日,孫先生書面向集團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公司方面未予回應。2007年9月6日,孫先生再次以信函方式向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辭職。公司對于孫先生的辭職申請均未予以同意。2007年10月22日起,孫先生不再到公司上班。2007年12月10日,集團公司向上海市長寧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孫先生返還位于獎勵的住房。仲裁裁決:孫先生向公司一次性退還房款 535,000 元。孫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二審判決亦如仲裁裁決內容。

庭審實錄
獎勵的是住房還是 30萬元,該如何折算返還?
法官:上訴人陳述上訴請求并簡要陳述相關的事實與理由。
孫先生代理人:請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上訴人不承擔支付責任。事實與理由:上訴人、被上訴人于2007年7月1日才建立勞動關系,而上訴人取得房屋是在 2003 年1月,該房屋的取得是通過買賣的方式取得的,原審被告支付了30萬元的房款,上訴人支付了契稅,被上訴人完全沒有要求上訴人償還房款。公司獎勵給上訴人的只是房款 30 萬元,而并非福泉路的房屋。
上訴人與公司在2007年7月1日之前有一段時間是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的,只是事實勞動關系。從公平原則來看也不可能按照評估價格返還,因為原審被告獎勵的只是30萬元房款,即使按照合同來看也應該按照30萬元計算。原審法院認為仲裁中雙方都表示可以通過退還房款的方式解決爭議,對此上訴人是不認可的,仲裁員說如果調解,那么方案是什么,在這樣的情況下上訴人說可以退還房款,后來被上訴人申請鑒定房屋的價格,仲裁庭指定了鑒定機構,評估結果出來以后上訴人是不清楚的,被上訴人變更申訴請求上訴人也是不知道的,仲裁庭就直接作出了裁決。綜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獎勵關系,被上訴人要求將獎勵的東西予以返還沒有法律依據。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支付房款的訴訟請求。
法官:被上訴人針對上訴人的訴請發表答辯意見。
公司:請求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理由:房屋的獎勵簽訂了協議書,被上訴人是作為仲裁的申請人提出仲裁的,要求返還獎勵給上訴人的房屋,在仲裁調解的時候考慮到上訴人也實際在被上訴人處工作過,所以同意進行評估,由仲裁庭指定機構進行評估,基于這個評估的條件,被上訴人是放棄了實物的返還,仲裁庭根據評估的價格作出了裁決是有理有據的。一審法院通過審理維持了仲裁庭的仲裁,上訴人是 2000 年通過人才交流從湖南引進到被上訴人處的,其妻子、兒子的戶口隨之解決,2002年12月考慮到上訴人全家都在上海,其妻子也在被上訴人處工作,考慮到其家庭困難,所以獎勵他房屋的。上訴人也從來沒有支付過房款,只是交了契稅,購房合同是個形式合同,是為了過戶的需要,按照獎勵房屋協議的有關約定,上訴人擅自離開被上訴人處,被上訴人可以追索其返還房屋。
法官:上訴人發表辯論意見。
孫先生代理人:公司獎勵給上訴人的是人民幣30萬元,而不是福泉路的房屋,2002年12月1日上訴人與公司簽訂了獎勵協議,上面房屋的價格是28萬元,實際上該房屋的價格是30萬元,該錢款是公司支付的。被上訴人剛才也說了簽訂的是形式合同,開了形式發票,所以他也認可發票是開具的,但發票不可能存在只是形式上的發票。上訴人取得的房屋是通過買賣方式取得的,只是 30 萬元的房款是原審被告支付的。上訴人與集團公司于2007年7月1日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應該按照雙方的勞動合同履行,合同中約定上訴人擅自辭職的只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被上訴人無權要求上訴人返還房款。上訴人在仲裁的時候并沒有同意以退還房款的方式解決爭議。 ...

                                                                                ......查看全文請先登錄如果還沒有注冊,請先注冊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