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證明文件,不僅遭受行政拘留,還帶來勞動合同無效、勞動爭議案件亦敗訴!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需反思,聘請行政和人力資源總監這一重要崗位,不進行一點點背景調查嗎?
廣東省東莞市鐘女士偽造了一份曾在上市公司等著名大型企業任職高管的履歷成功應聘,月薪高達四五萬元,造假被發現后向公司索賠12萬。東莞市第二法院19日通報,判令駁回鐘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據介紹,鐘女士靠假履歷成功應聘上東莞一家皮具廠的行政和人力資源總監,但兩個月后,該廠發現其履歷造假,遂將其辭退。
除了被皮具廠“炒魷魚”外,鐘女士因使用偽造的離職證明和學歷證明文件,還被東莞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
之后,鐘女士向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厚街仲裁庭申請仲裁,要求皮具廠向其支付2014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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