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白領討要年終獎
來源:東方法眼 作者:
因用人單位拒付外籍白領的年終獎金,外籍白領為討說法將聘用他的外資企業告上了法庭,遂引發了一起沸沸揚揚的勞動爭議糾紛。日前,隨著南通中院民事調解書的送達,此案終于塵埃落定。最終,雙方達成了由外資企業支付外籍白領35000元年終獎的調解協議并當即履行完畢。
高薪聘用外籍白領
2004年5月6日,在上海一家外企供職的加拿大籍華人張先生應約來到了南通開發區內某外資熱電公司。公司嚴總經理按公司集體商量后的決議,向張先生鄭重地遞上了一份聘用確認書。
該聘用確認書載明:熱電公司自2004年5月17日起聘用張先生為高層商務經理,基本工資每月28325元、小孩教育費每月13175元,根據張先生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有權獲得月度獎金11200元,根據張先生的個人績效和公司績效,有權獲得額度大約為2個月基本工資和小孩教育費的年度獎金,同時載明附上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規定。張先生在該聘用確認書上簽了字。
同時,雙方又簽訂了勞動合同一份,約定:合同期限為從2004年5月17日到2006年12月31日;工作崗位為高層商務經理;甲方(熱電公司)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乙方(張先生)應當嚴格遵守;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視生產經營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收入。《員工手冊》第3、6條特別還規定有:“經董事會批準后公司于每年大約春節放假前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完成結果、部門的績效及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核發上年度的年終獎。在年終獎發放前離職及于12月31日未滿3個月或試用期的員工將不獲發該年的年終獎。”
為年終獎對簿公堂
不知不覺中,轉眼到了2005年的8月。盡管薪水豐厚,但張先生兩地分居,家庭畢竟少了照料,一番思量后,8月25日,他向公司提出了辭職請求。
公司接受了張先生的辭呈,雙方經協商后于2005年9月23日辦理移交手續。
“我今年的年終獎到時候可別忘記喲!”張先生說。
“你今年哪來什么年終獎?”老總不假思索地反問道。
“憑什么沒有我的年終獎?”
“你可以看看《員工手冊》,你在年終獎發放前離職,按規定享受不了年終獎!”老總的言辭不留余地。
“《員工手冊》的規定是無效的,我來公司之前你們香港的總公司答應不會少我年終獎的,這有當時的電子郵件為證。”張先生也較上了勁。
公司的老總見狀,又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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