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蕭蕭 發布時間: 2008-08-22 09:33:29
中國法院網訊 北京某有限公司由于對有毒有害工種記載不明,導致員工張某無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近日被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該員工退休手續損失費七萬四千七百元。 張某于1983年1月在互感器公司從事繞線工工作,屬于有毒有害范疇。1993年12月,張某從某公司處調出。檔案存放于其所在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目前處于失業狀態。2006年,張某年滿55周歲,要求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此,才知道其檔案中有毒有害工種的材料不全,于是找到前單位。后者經多方查找,只找到了1985年至1987年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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