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佳 李銳 瞿凌云
3年前,天津一家鋼鐵技術公司成立,3個月后,它與鞍鋼簽訂巨額合同。
在武漢,原武漢鋼鐵設計研究院(后改名為中冶南方)接連被它挖走11個與硅鋼相關的技術骨干。受到牽連的是,武鋼北方市場受損。
此案被列為2008年全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之一。昨日該案在武漢一審宣判,原跳槽者被判刑。判決后被告均表示將上訴。
一審結果:跳槽員工全部判刑
昨日上午11點,漢口后湖居民區中的江岸區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史無前例的擠得爆滿。一起驚動公安部等多個國家部門的涉嫌竊取商業機密案件即將宣判。
原告是中冶南方。被告法人單位是天津環渤海鋼鐵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此外還有被告人劉翔、陳春元、褚乃斌和鄭振靈。
法院昨日一審判決,被告單位天津環渤海公司以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被告人鄭振靈、陳春元、褚乃斌作為被告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直接參與了以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被告人劉翔違反約定披露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法院認為,其行為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且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故意。被告單位天津環渤海公司、被告人劉翔、陳春元、鄭振靈、褚乃斌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4個被告人均被判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并分別判處十個多月到兩年的刑期。另一涉案被告薛克娟在逃,昨日對其沒作判決。
事件回放:一場有組織竊取商業機密的陰謀?
2006年,中冶南方開始出現一系列怪象,涉及硅鋼關鍵技術的員工相繼辭職。
他們跳槽前都有共同特點,大量借閱相關部門的技術資料,其中有人走前將所在電腦中的信息全部刪除。
這些辭職員工被天津環渤海鋼鐵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聘用。2006年到2007年短時內,先后挖走了11人,他們均是中冶南方硅鋼相關專業的高級工程師。
中冶南方法律顧問鄭潔昨告訴記者,天津公司原本就是為了竊取我們的技術特意成立的,其后盾就是鞍鋼。
昨日的判決書披露,2006年9月該天津公司成立,3個月后,就與鞍鋼簽訂“鞍鋼高性能冷軋硅鋼試驗線工程”4條機組設計合同,總金額5490萬元,要求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交付設計資料及圖紙。
隨后該公司以高額安家費和高薪,將原中冶南方技術人員薛克娟、褚乃斌、陳春元等人招入麾下,薛克娟任公司副總兼鞍鋼項目經理。
2007年1月和6月,鞍鋼兩次向天津環渤海公司支付工程設計款,合計1236萬元。
當年3月,在天津環渤海公司為鞍鋼項目召開的一次設計任務進度例會上,陳春元提出其承擔的設計任務不能按期完成。
在得到薛克娟認同并經其征得公司實際控制人同意后,陳春元與中冶南方工程師劉翔取得聯系,委托其設計“鞍鋼取向硅鋼常化酸洗機組(AP-1)設備設計和熱拉伸平整機組(AT-3)設備”,開出“一條機組10萬元、兩條機組20萬元”的報酬標準。同月,劉翔應邀到天津,薛克娟代表天津環渤海公司首付劉翔酬金5萬元。
2007年3月至12月,劉翔委托他人將中冶南方“太鋼冷軋硅鋼常化酸洗機組設備設計圖紙”,“武鋼二硅鋼取向硅鋼熱拉伸平整機組設備設計圖紙”進行修改與調整,分批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給陳春元。
此間,劉翔共收受酬金15萬元。
中冶南方獲悉后,向東湖開發區公安分局報案。2008年1月,劉翔被刑拘。隨后,陳春元、薛克娟、褚乃斌以及天津環渤海公司總經理鄭振靈相繼落網。
案件影響:驚動公安部
從2006年發現并報案,到昨日一審宣判,此案歷時3年。據知情人說,該案驚動公安部,成為2008年中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之一,并名列第六位。
據悉,公安機關在偵破此案時,提交案卷190多本,裝了10多箱。昨日一審宣判,僅判決書長達20多頁,宣讀近半個小時。
經辦此案相關人員昨介紹,2007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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