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勞動法學界專家公布了《勞動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實施后,全國發生的十大典型勞動爭議仲裁案例。
135萬元:
西門子炒員工賠償巨款
今年7月,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創下上海市解雇賠償之最。
案件經過:謝先生1995年6月進入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擔任銷售工作,2003年10月擔任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安徽省總經理,今年4月18日,他被公司無理由解雇。
今年6月,謝先生向浦東勞動爭議仲裁院申訴,要求恢復與西門子的勞動關系,遭到西門子方面的拒絕。隨后,謝先生向西門子提出300萬元的補償要求。經調解,雙方最終就補償135萬元達成一致。
《勞動合同法》適用條款及意義: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雖然《勞動合同法》對高收入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設定了雙重上限,即經濟補償基數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確定,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但在本案中,謝先生與西門子方面自愿達成調解協議,135萬元補償數額的計算更多體現了雙方的意愿。
勞動法學專家表示,這一案件是對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個有效警示。不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天價補償”將不復存在。
20萬元:
員工遭欠薪直接找法院
今年4月,徐匯區法院發出首例申請勞動報酬支付令,一家企業的副總討回欠薪20余萬元。
案件經過:周先生12年前進入上海一家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任副總。今年 ...
......欲查看全文,請先登錄 ,如果還沒有注冊,請先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