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賀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賀州市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2-04-01
賀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賀州市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區管委,市政府各副處級以上單位:

《賀州市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三屆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賀州市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醫療保障水平,有效地解決部分參保人員年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賀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賀政發〔2010〕70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是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因病住院后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參保后按規定給予一定比例的賠付。

第三條 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

第四條 賀州市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納入市級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由市、縣(區、管理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籌集,并上繳市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收入戶,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上繳市級社會保障財政專戶,實行統一管理和使用,單獨列帳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不得用于平衡其他醫療費用開支,結余的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可轉入下一年繼續使用。

第五條 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的籌集:行政機關或財政供給經費的其它單位由各級財政按規定在預算中足額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從自有經費中列支,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從福利費中列支,靈活就業人員由個人支付。

第六條 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的籌集標準:每人每年50元,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其中:單位每人每年繳費40元,個人每人每年繳費10元,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有經濟能力的單位也可由單位全額繳納。

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應當每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如逾期不繳費的,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參保的相關手續。

新參保單位或個人應當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之日起三十日內足額繳納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

無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或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的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可由個人自行繳費,也可委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代扣。

第七條 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一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年度內發生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在統籌地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由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轉廣西區內統籌地區就醫的,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80%,個人自付 20% ;轉廣西區外就醫的,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70%,個人自付 30%。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實際最高支付額度20萬元。

第九條 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參加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統籌的職工在患病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到最高限額以上的部分進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的,由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個人自付部分由參保人員在出院時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轉診轉院就醫時,由職工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后,持醫療費用發票、費用總清單、出院診斷證明、醫囑單復印件、出院小結、個人存折帳號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單等資料到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支付手續。

各縣(區、管理區)應支付的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基金由各縣(區、管理區)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后支付。

第十條 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享受待遇的自然年度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年度一致。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或個人不按規定及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的,停止參保人享受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待遇。由于欠費造成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不能享受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或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個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之間因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參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城鎮職工大病救助醫療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實施,并建立正常調整機制,今后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標準和待遇,可根據醫療水平發展變化情況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水平,按收支平衡的原則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財政部門測算并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十四條 本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