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土地整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2-03-02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土地整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深圳市土地整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深圳市土地整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深圳市土地整備資金管理,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號),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07〕17號),《深圳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深府令第153號),《關于推進土地整備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府〔2011〕10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2011年7月4日《關于推進土地整備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府〔2011〕102號)頒布后,由深圳市政府主導的土地整備工作所涉及的資金管理,包括市土地整備局和各區土地整備事務機構(含其他土地整備項目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區土地整備機構),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土地整備過程中的資金來源、支出、監管及績效評估等管理活動。

  市、區土地整備機構日常經費的管理,另行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土地整備資金實行依法依規管理,按計劃執行,實行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專賬核算。

  第四條 整備土地出讓、整備土地利用、安置房利用及整備土地資產其他收入全額繳入市級國庫,納入基金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土地整備資金的管理職責

  第五條 市發展改革部門參與市土地整備計劃的編制,并會同市土地整備局負責市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與土地整備計劃的銜接;負責在市土地整備年度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一次性下達年度土地整備項目計劃。

  第六條 市財政部門參與市土地整備計劃的編制;負責保障土地整備融資的還本付息資金;負責撥付年度土地出讓收支計劃中安排的土地整備資金;負責指導和監督土地整備資金管理工作。

  第七條 市審計部門負責對市土地整備資金進行審計,年度土地整備資金收支情況納入年度土地出讓收支情況一并安排審計。

  區審計部門負責對本區土地整備項目進行審計。各區審計部門應全程參與本區重大和應急土地整備項目,依法對本區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和土地整備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第八條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審查全市土地整備計劃,統籌、指導和監督土地整備資金管理工作。

  市土地整備局是土地整備資金的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全市土地整備計劃;負責管理、調配與運用土地整備資金工作;負責土地整備相關支出標準的擬定和整理,并按規定報經批準后實施;負責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負責土地整備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對各區使用土地整備資金的監管。

  市土地儲備中心是市級土地投融資平臺的借款主體,負責辦理融資與還本付息事宜,所籌集的資金納入市土地整備局統一管理。市土地儲備中心是整備土地資產的管理單位,應及時向市土地整備局等部門報送土地資產的驗收入庫、出讓、劃撥等相關信息。

  第九條 各區政府(含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同)作為土地整備的實施主體,參與轄區內土地整備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制定轄區內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負責對轄區土地整備資金的使用監管。

  各區土地整備機構是土地整備資金的具體使用部門與土地整備項目的具體實施主體,具體負責實施土地整備所涉及的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整備項目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將已完成整備的宗地及時移交入庫。

第三章 土地整備資金計劃編制與審批

  第十條 土地整備資金計劃是土地整備計劃的組成部分,由市土地整備局組織各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編制,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第十一條 市規劃國土部門向市財政部門提供年度土地整備計劃,由市財政部門將土地整備需要財政安排的資金列入年度土地出讓支出計劃。

  第十二條 市、區土地整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已批準的土地整備資金計劃開展工作。市土地整備局在每年年中可根據土地整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申請對計劃作出調整,并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第十三條 市土地整備局應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規劃國土部門、市財政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土地整備資金的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市規劃國土部門可根據需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抄送市審計部門。

第四章 土地整備資金來源

  第十四條 土地整備資金來源于下列渠道:

  (一)市財政部門撥付的土地整備資金:市財政部門應安排資金用于土地整備,包括在整備土地出讓或劃撥后全額返還的土地整備成本、融資資本金、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資金以及其他用于土地整備的資金;

  (二)市土地儲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借的銀行貸款、通過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等方式籌集的資金;

  (三)上述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

  (四)其他資金來源。

  第十五條 市土地整備局根據土地整備的資金需求、土地的出讓情況及土地整備計劃,向市財政部門申請撥付用于土地整備的各項資金。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審核及撥付土地整備資金。

  市土地整備局應當于土地出讓或劃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直接向市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返還成本,申請材料應包括土地位置、所屬土地整備項目名稱、面積及所占比例、土地整備成本明細、土地配置方式、出讓價格等內容。市財政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無誤后足額撥付土地整備資金。

  第十六條 市土地整備局根據土地整備的資金需求及已批準的土地整備計劃,組織市土地儲備中心及時辦理融資手續,不得超計劃、超規模舉借貸款。土地整備機構通過舉借貸款等方式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土地整備。

  第十七條 市土地整備局組織市土地儲備中心確定融資事宜,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和程序選定貸款銀行。

  市土地整備局組織市土地儲備中心與貸款銀行簽訂相關借款合同或協議文書,并根據資金需要通過市土地儲備中心提請貸款銀行辦理放款手續。

第五章 土地整備資金支出

  第十八條 土地整備資金專項用于全市范圍內的土地整備開支,以及為土地整備而舉借的銀行貸款、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等的還本付息。

  第十九條 土地整備資金使用范圍具體包括:

  (一)土地整備工作所需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征收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房屋征收補償、征地補償、收地補償、拆遷補償、填海(填江)造地工程費用等;

  (二)建設及購置拆遷安置房及其日常管理、修繕性支出;

  (三)土地整備工作所需支付的必要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含因整備土地涉及的需要進行的相關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照明、綠化、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四)與土地整備具體項目直接相關的測繪、勘探、評估、規劃、設計等其他費用;

  (五)因土地整備而產生的本金償還和借款費用支出。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和債券本金償還、利息支出、手續費等;

  (六)市土地整備局按月計提用于保障具體承擔土地整備工作的事務機構的業務費,計提標準為當月列入土地整備成本的數額扣除其中的利息和業務費支出后的2%,超過包干價的部分不再計提。該業務費列入土地整備成本。除市土地整備局外,其他機構和部門不得計提業務費。

  該業務費的25%由市土地整備局撥付給市土地儲備中心統籌用于土地清查確權、土地投融資平臺運作、土地整備資金及資產管理等全市性的土地整備工作業務支出;75%由市土地整備局撥付給各區土地整備機構,用于該轄區及該項目范圍內的土地整備工作業務支出。

  (七)其他與土地整備直接相關的成本性支出。

  第二十條 土地整備機構計提和收取的業務費應當納入日常經費管理,與土地整備資金實行分賬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土地整備項目開展的前期費用。包括土地整備計劃編制、可行性研究、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編制等費用;

  (二)開展土地整備工作所需支付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咨詢費、宣傳費、法律和審計等服務費;

  (三)用于土地整備工作固定資產費用。包括辦公場所、交通工具、儀器、設備的購置、租賃、維修、使用等費用;

  (四)土地整備工作人員經費。包括人員的工資、津補貼、保險、福利,勞務費,協作費;

  (五)對開展土地整備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的費用;

  (六)其他與土地整備工作相關的費用性支出。

  第二十一條 區土地整備機構根據已下達的土地整備計劃,可申請撥付項目啟動資金,經區政府確認后,通過土地整備項目所在的市規劃國土派出機構審核,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土地整備局審批通過后,市土地整備局向區土地整備機構預付項目啟動資金。各項目啟動資金不得超過該項目當年年度計劃投資額的10%。

  第二十二條 各區政府實行土地整備項目包干制度。區土地整備機構應于每個土地整備項目實施前,向市土地整備局報送經區政府批準的整備項目實施方案。已撥付啟動資金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報送時間不得遲于啟動資金撥付之日起3個月。

  方案中應當按相關標準確定土地整備的包干價,市土地整備局審核通過后,與區政府及區土地整備機構簽訂包干協議。

  第二十三條 市土地整備局根據土地整備項目實施進度,在簽訂的包干協議中約定的包干價及不可預見費之和的額度內安排撥付土地整備資金。

  整備項目決算以前,市土地整備局支付給單個整備項目的整備資金不得超過該項目包干價及不可預見費之和的90%,包干價及不可預見費之和扣減實際土地整備報賬支出的結余部分,由市土地整備局在整備土地驗收入庫并辦理決算后一次性撥付給區土地整備機構,超支部分由各區自行承擔。

  各區土地整備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土地整備成本,在經審核批準后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中確定的標準與范圍內支付,確需動用不可預見費的,應報經區政府批準。

  第二十四條 包干協議簽訂后,土地整備資金按下列程序撥付:

  (一)區土地整備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區政府確認后,通過土地整備項目所在的市規劃國土派出機構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土地整備局,市土地整備局向區土地整備機構撥付首期款;

  已預撥啟動資金的項目,撥付的首期款中應扣除該預撥的啟動資金。

  (二)區土地整備機構根據土地整備業務開展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受益人支付補償款項等土地整備支出。各區土地整備機構應接受和遵守貸款銀行有關受托支付的監管;

  (三)區土地整備機構提出撥付其他各期款項的申請,并附上上期撥入款項對外支付的相關資料(包括合同、收據或發票、銀行票據等)以及審計報告、儲備土地入庫單等資料的復印件,經區政府確認后,通過土地整備項目所在的市規劃國土派出機構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土地整備局;

  (四)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土地整備局對區土地整備機構報送的上述資料審查無誤后,向區土地整備機構撥付土地整備款;

  (五)每年1月份,市、區兩級土地整備機構應對上年度土地整備資金的撥付情況進行對賬,確保相互之間的撥出和撥入款項以及項目和合同的付款情況核對一致、記錄相符。

  第二十五條 各級土地整備機構應當建立并嚴格遵守土地整備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應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采購與付款、成本費用等經濟業務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各區土地整備機構應當建立土地整備項目臺賬,每季度開始10個工作日內向市土地整備局提交上一季度的土地整備的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 土地整備項目按如下程序辦理項目決算手續:

  (一)各區土地整備機構將決算資料整理成冊并向市土地整備局報送。決算資料應包括:

  1.已批準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

  2.包括合同號、合同價、已付款金額等內容的項目決算匯總表;

  3.市區兩級土地整備機構對該項目的撥款對賬單;

  4.政府審計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5.市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整備項目驗收入庫證明;

  6.其他有關資料。

  (二)市區土地整備機構辦理決算手續后,市土地整備局再按程序向區土地整備機構支付包干結余款項。

  第二十七條 工程(填海、填江)造地實施的土地整備項目和安置房建設驗收及決算程序由市土地整備局另行制定,報市規劃國土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八條 土地整備資金的會計核算辦法,由市規劃國土部門另行制定,報市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六章 監督檢查與績效評估

  第二十九條 市財政部門、市規劃國土部門對土地整備資金使用情況、收支兩條線執行情況,以及在土地整備過程中政府采購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土地整備資金專款專用,督促有關機構及時足額繳納整備土地和安置房等整備資產利用收入。

  第三十條 市規劃國土部門、市土地整備局應當加強對各區整備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確保土地整備工作按照計劃順利完成。

  對未按計劃完成土地整備工作的項目,其已發生的成本以及造成的損失由市規劃國土部門提請市財政部門從區級土地出讓收入分成中扣除。

  第三十一條 各區政府及各級土地整備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本辦法的規定,自覺接受市財政部門、市規劃國土部門和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由各相關機構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各區政府應當按土地整備的單元、項目、地塊為單位建立土地整備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時總結、對比土地整備成本。

  第三十四條 市規劃國土部門應當建立整備土地出讓收入與土地整備成本績效評價制度。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