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12-09-06
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宿政規發〔2012〕1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蘇州宿遷工業園區、市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園、市洋河新城,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宿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三屆四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宿遷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宿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保證電梯安全運行,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使用、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第三條 宿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市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各自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安監、住房城鄉建設、物價、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含開發區、園區、新城,下同)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電梯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安監、質監、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物價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社區)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應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宿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建立電梯服務信用評價制度,定期對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評價并建立信用檔案。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分類監管、風險提示的依據,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建立電梯安全監察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銷售、使用和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七條 鼓勵電梯使用單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等參加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鼓勵有條件的場所采用遠程監控等先進科技手段,提高電梯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能力。

公共交通領域電梯運營單位應引入視頻監控裝置對設備運行進行全過程監控;在客流高峰時段,應在關鍵位置安排專人進行值守,疏導客流,引導乘客安全乘梯。

第八條 有關行政和行業主管部門、新聞媒體、學校和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應當開展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倡導文明乘用電梯,增強社會公眾安全意識。

第九條 電梯生產單位、使用單位和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建立并執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電梯安全運行。

第十條 公共交通領域輸送乘客的電梯由制造單位或其委托、授權的單位進行安裝調試和日常維護保養,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維護保養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電梯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取得許可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需要安裝電梯的,建設單位應當選購取得制造許可資格的單位制造的電梯,并由取得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安裝。

第十三條 電梯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梯制造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等證明文件,不得銷售未取得制造許可資格的單位制造的電梯。

電梯銷售者應當與建設單位或者電梯使用單位簽訂電梯銷售合同,明確電梯的質量保證期限和服務內容。在質量保證期限內,對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電梯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以及電氣元器件和其它易損件等存在質量問題的,電梯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維修或者更換。

境外企業在本市銷售境外制造的電梯,應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并由代理商承擔相關的質量及安全性能責任。

第十四條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情況,按規定告知施工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的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五條 新安裝的住宅電梯,建設單位應配置和電梯數量對應的電梯門禁系統,提高電梯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能耗。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安裝電梯門禁系統的住宅電梯,電梯使用單位應加裝和電梯數量對應的電梯門禁系統,加裝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由電梯所有權人籌集。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工程竣工并經監督檢驗合格后30日內,將安全技術資料移交建設單位或者電梯使用單位,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建設單位在向電梯使用單位移交電梯時,應當同時移交安全技術資料。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對電梯未經注冊登記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驗收備案手續。

公安消防部門在實施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備案抽查時,應當對消防員電梯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抽查。

第十八條 電梯使用單位是本單位電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條件,確保電梯安全使用。

電梯使用單位按下列規定確定:

(一)自行管理的電梯,電梯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

(二)電梯所有權人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單位;

(三)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所有權人的,項目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四)共有產權的電梯,所有權人應當通過書面協議明確電梯使用單位;

(五)出租含有電梯的場所,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出租方或承租方為電梯使用單位,未在合同中約定的,承租方為電梯使用單位;

(六)已交付的住宅電梯小區,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電梯的,且業主委員會尚未設立、已解散或者不履行職責的,住宅小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為電梯使用單位。

第十九條 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所有權人在電梯使用前明確使用單位。

第二十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

電梯使用單位發生變更,原使用單位應當向新使用單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警示標志以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新使用單位應當自電梯移交后15日內,到負責該電梯使用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至少配備一名經過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單位的,應至少為其管理的每個居民小區配備一名符合上述要求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于旅游觀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采用司機操作的電梯,應當由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第二十二條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檢查,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三)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電梯的,應當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且立即報告電梯使用單位負責人;

(四)接到故障或者事故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監督,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簽字確認。

第二十三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下列電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一)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三)定期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五)對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及時通知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消除故障或者異常情況,對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電梯的運行;

(六)乘客被滯留在電梯轎廂時,應當及時組織應急救援;

(七)協助做好電梯檢驗檢測工作;

(八)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它電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公共交通領域電梯每日開啟時應進行試運轉,并對設備安全狀態進行檢查確認;電梯運行時要進行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電梯停運后要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五條 公共交通領域電梯運營單位應監督電梯維保工作的開展,在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的基礎上,根據電梯使用狀況,要求維保單位增加維護保養頻次。

第二十六條 電梯運行費用由電梯使用單位負責落實。電梯運行費用包括電梯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以及檢驗檢測等費用。

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運行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按物業服務協議約定進行預收,合理、公開分攤,預收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電梯運行費用單獨列帳,每月或每季按實公布電梯運行費用收支情況和交費票據,接受業主監督。

利用電梯的商業廣告收入,應當用于電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第二十七條 住宅電梯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改造、更新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 維修資金不足的,由電梯使用單位向電梯所有權人籌集。

電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進行重大維修、改造或更新時,由電梯所有權人或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維修、改造或更新方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確認后,按照規定申請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八條 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通知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并申請定期檢驗或者監督檢驗:

(一)發生自然災害或者設備事故,影響電梯安全技術性能指標的;

(二)1年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電梯故障實名舉報3次(含3次)以上,且經確認故障的存在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

(三)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過下一次定期檢驗日期需要重新啟用的。

第二十九條 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法修復或者無改造、維修價值的電梯,電梯產權所有者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在報廢后15日內向負責該電梯使用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對報廢電梯采取有效處置措施,防止報廢電梯再次投入使用。

第三十條 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繼續使用、維修、改造或者報廢的意見。

第三十一條 電梯移裝前,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鑒定。

已報廢或者經鑒定不合格且通過改造、維修仍無法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梯,不得移裝。

第三十二條 乘客應當按照電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乘坐電梯,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乘坐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的電梯;

(二)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

(三)不得拆除、破壞電梯的部件及其附屬設施;

(四)不得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

(五)不得有其它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取得相應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的15日內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標明的有效期內變更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應當在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到負責該電梯使用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將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業務轉包或者分包。

在本市從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單位,應當在開展維護保養活動的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數量的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日常維護保養人員,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并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與電梯使用單位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并依照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日常維護保養合同應當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日常維護保養項目、要求和執行標準;

(二)日常維護保養起止日期和時間頻次;

(三)故障維修和應急救援抵達時間;

(四)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六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對日常維護保養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

(二)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及時救援;市、縣城區范圍內抵達時間不超過30分鐘,其它地區一般不超過1小時;

(三)張貼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標志,標明應急救援電話;

(四)建立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和安全技術檔案;

(五)電梯定期檢驗前應當進行安全性能自行檢查,出具自行檢查報告,并配合電梯使用單位做好電梯定期檢驗的申請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它電梯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七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事故隱患或者故障時,應當及時予以消除;難以消除的,應當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暫停使用電梯,并配合電梯使用單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停止使用。

第三十八條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一)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電梯的;

(二)使用存在事故隱患、報停、報廢電梯的;

(三)違規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維修、改造或者其它危及電梯安全使用行為的。

接到報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用電梯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電梯檢驗檢測費用。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對電梯定期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將整改結果書面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反饋。

第四十條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封存電梯,設置警示標志。

第四十一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取得法定資質后方可從事電梯檢驗檢測工作,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從事電梯安全檢驗工作的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檢驗檢測資格,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作。

檢驗機構對檢驗合格的電梯應當及時出具檢驗報告,發放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第四十二條 檢驗機構在實施安全檢驗活動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書面告知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立即報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四十三條 電梯使用者、乘用人員發現電梯有下列問題的,可以向質量技術監督、住房城鄉建設、安監等有關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或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

(一)電梯配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

(二)由于業主和物業服務單位的原因,導致電梯無法正常使用的;

(三)電梯保養單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的;

(四)電梯超過安全檢驗有效期限繼續使用的;

(五)由于電梯安全原因導致乘用人員發生傷害事故的;

(六)其它有關電梯安全使用方面的問題。

第四十四條 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對申訴進行登記,對提出的請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第四十五條 1年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涉及電梯維保單位維保質量實名舉報3次(含3次)以上,且經確認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向發證部門建議取消許可資格。

第四十六條 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發生電梯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組織排險搶救,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向當地政府和安監、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七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電梯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督促電梯使用、維保等單位進行現場救援,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應負責及時協調化解電梯使用中的社會矛盾糾紛。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引導和扶持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建立區域電梯救援網絡,實現快速專業救援。

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成立義務應急救援組織,參與電梯應急救援工作。

第五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5日起實施。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