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首頁]
[收藏]
法律
首頁
>
法律列表
>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
2011-11-16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
教港澳臺函[2011]72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等學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從2009年9月開始實施高中及大學新學制改革,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將逐步取代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2012年香港將有兩屆高中生,共計108300人同年畢業,升學壓力激增。為體現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關心和支持,幫助特區政府緩解升學壓力,李克強副總理于2011年8月訪港期間宣布“自2012年起試行對香港學生豁免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即聯招考試),內地部分高校可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
為落實此項民生惠港舉措,我部制定了《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見附件1),并初步確定內地63所高校對港免試招生(見附件2)。現就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高校要高度重視,深刻領會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目標及任務,認真執行《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精心組織好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及錄取工作。
二、各相關高校要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報名、復試、錄取等各項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出本校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計劃。各相關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積極選拔優秀香港學生到內地學習,嚴格規范招生行為,科學安排錄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三、我部將于12月7日至8日召開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會議,并于12月9日至12日組織63所對港免試招生高校負責人赴港舉辦2011年內地高等教育展(會議通知及有關安排由我部港澳臺辦另發)。各相關高校要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參加會議及赴港舉辦教育展的準備,認真制訂本校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宣傳方案及辦展相關材料,并及時上報我部。
附件:1、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doc
2、內地63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
一、報名
1.組織機構
我部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負責組織網上預報名及錄取審核工作;委托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承辦內地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現場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核及招生宣傳等工作。
2.報名資格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
(1)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2)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應屆考生,且愿意按照內地高校要求完成相應學制學習;
考生所持證件需在有效期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所報內地高校及專業的招生章程,了解其對考生身體健康情況的要求。
3.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2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考內地63所普通高等學校采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2012年2月20日—3月5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絡服務平臺報名網址(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進行網絡預報名。網絡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校志愿、專業志愿等)。網絡預報名后,考生須在3月1—15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報名表格、考生電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10K以內)、相關身份及學習證明材料(獲獎證明、校長推薦書、校長推薦計劃表格等),并繳付報名費用(報名費標準可參考香港八所資助院校的收費標準制訂)。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托他人憑考生身份證、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托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4.填報志愿
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需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可在內地63所對港免試招生高校中填報4所學校志愿,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
二、 復試
1. 復試方式
各高校可根據考生報考材料組織面試形式的復試,除個別特殊專業需進行專業加試外,不再進行其他筆試。
2. 復試工作時間
2012年3月26—31日內地各高校公布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面試名單:4月1—30日內地各高校可組織復試并進行預錄取:5月15日前內地各高校通過對港免試招生網絡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布2012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預錄取名單。
三、 錄取
1. 錄取原則
各高校可根據考生復試情況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并依據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決定學生錄取與否。
(1)最低錄取要求
“3、3、2、2”: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2)高校可附加要求
除四門核心科目外,各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學生需達到的水平(如指定一至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第2級或第3級)。
(3)學習經歷參考
除核心科目、選修科目的要求外,各高校可參考學生其他學習經歷,即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高校可擇優錄取。
各高校可在本原則指導下,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錄取規則。
2. 招生計劃
內地高校招收香港學生不占學校當年招生計劃。高校需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在港免試招生額度編制分專業招生人數及說明(每校計劃招生30-50人),報聯招辦統一匯總后向香港社會公布。
3. 招生章程
內地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面向香港免試招生章程,并報我部備案。
內容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
4. 錄取工作時間
2012年7月下旬進入錄取階段。由聯招辦及各高校招辦依據考生填報志愿及預錄取名單共同完成錄取工作。
7月27日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并轉至內地63所高校招辦進行錄取確認;8月3日前各高校通過網絡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布錄取名單,考生登錄網站進行錄取確認;8月3—17日各高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計劃調整和調劑。8月20日前,通過網絡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布最終錄取名單,由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聯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將錄取名冊報我部備案。
5. 計劃執行與調整
各高校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完成審核、預錄取、確認錄取、征集志愿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部分高校生源情況較好,報我部批準后,可適當增加學額;錄取缺額較大的高校,可通過征集志愿,依據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進行補錄。
四、 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被內地高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注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五、 其他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教育部發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并可申請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高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后,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本辦法適用于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由教育部港澳臺辦負責解釋。
附件2
內地63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
北京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服裝學院
天津市: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
上海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江蘇省: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
浙江省:浙江大學、溫州醫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寧波大學
福建省: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福建師范大學、集美大學
湖北省:武漢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
廣東省: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方醫科大學、汕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商學院、韶關學院、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廣東工業大學、肇慶學院、廣東藥學院
重慶市:西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省:成都中醫藥大學、四川師范大學
云南省:云南大學、云南師范大學
網友熱評:(已有
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
登錄
用戶登錄:
X
相關動態:
·
職工不足或正好工作滿十二個月不能享受年休假
·
是什么造成百萬大學生找不到工作
·
大學生找工作成本人均超三千元
·
奉賢部分企業推出四天工作制(圖)
·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
相關法規:
·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
關于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性司發文的通知
·
關于廢止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如何確認臨時工用工主體兩個復函的通知
·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廢止勞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
關于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相關案例:
·
工作期間遭毆打,單位也要擔損失
·
工作近40年卻無法正常退休 工程師法院討說法
·
工作18年未給辦養老保險 員工狀告傳媒大學
·
提前一月通知單位解除合同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專題七:隨意給員工定性不能勝任工作敗訴案
相關問答:
·
公司不安排工作怎么賠償?
·
不安排工作的處理
·
可否不實行“雙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過6小時40分鐘?
·
廣州亞運會放假通知安排,不放假有無三倍加班工資?
·
帶薪年休假工作年限累計規定適用外籍或港澳臺人士嗎?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
HR資訊
在線問答
案例分析
最新培訓
最新動態
行業視點
HR法律法規
HR法律法規大全
常用法規
最新法規
新法解讀
立法動態
法律文書
法律基礎
熱門問題法律搜索
法律
補償賠償
補償賠償計算公式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
企業合法解除
企業違法解除
員工合法解除
員工違法解除
協商解除
合同訂立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非全日制
派遣合同
學生實習合同
集體合同
退休返聘合同
兼職協議
其他勞務合同
服務期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
保密協議
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
招聘
合同
考勤
福利薪資
崗位管理
考核
培訓
獎懲
民主管理
秘密
競業限制
借款借物
其他
快速避險
第一步:訂立書面合同
第二步:交納社保
第三步:加班工資
第四步:規章制度
第五步:解除合同
免費注冊
|
首頁
|
改進建議
|
聯系我們
|
試用說明
|
代理合作
|
立即購買
|
幫助
|
產品介紹
|
有問必答
|
取回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