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漳州市區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2-06-28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漳州市區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漳政綜〔2012〕1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漳州市區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漳州市區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規范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2010〕5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閩政〔2011〕88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指經濟適用住房和可售廉租住房。購房人擁有該保障性住房的有限產權,自繳交該房屋契稅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于漳州市薌城區、龍文區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是保障性住房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市發改委、監察、民政、財政、國土資源、規劃、稅務、統計、審計、物價和薌城區、龍文區人民政府、區民政、區房改辦、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社區居委會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回購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第五條 保障性住房僅限于自住,不得將保障性住房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調換、贈與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用途;不得設定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
  第六條 市住建局牽頭,會同薌城區政府、龍文區政府、有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等,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保障性住房居住狀況調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走訪、受理舉報等方式對保障性住房的居住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管理。重點核對居住人與配售家庭成員是否一致,發現有改變使用性質的應及時進行處理。對于群眾舉報、投訴,市住建局應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保障性住房所在項目(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市住建局做好保障性住房居住情況的監管。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房屋有轉讓、出租、出借、調換、贈與、從事經營性活動、改變使用性質、用途的,應及時告知市住建局,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入戶調查等動態跟蹤工作,并協助督促違規家庭整改。
  第七條 《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下發之前已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即2007年8月7日(不含7日)之前,自繳交該房屋契稅之日起滿五年,購房人可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上市交易。土地收益等價款按照購房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之日的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市場指導價(由市契稅征收管理部門按年度提供)與原購買保障性住房價格差價的60%收取,具體價款標準由市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確認。交易稅費按規定繳納。申請政府回購的,回購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裝修不予補償。
  國務院國發〔2007〕24號文件下發之后,即2007年8月7日(含7日,下同)之后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土地收益等價款按80%收取外,其余條件同前款。
  第八條 繳交該房屋契稅之日起不滿五年的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因須購買其他住房、非居住類房屋以及購房人遷往外地、出國定居或因特殊原因急需資金而申報退房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予以回購;刭弮r格由市物價部門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裝修不予補償。
  第九條 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產權的辦理程序
  (一)購房人向市住建局提交書面申報,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契稅完稅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ǘ┦凶〗ň指鶕嘘P規定就是否同意作出決定,不予同意的,將有關材料退還購房人;準予取得完全產權的,根據第七條規定,計算一次性補交價款,書面通知財政部門進行收繳,購房人將補交價款繳入財政規定賬戶。市住建局根據市財政局出具的已收款票據,出具“已繳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證明。
 。ㄈ┵彿咳藨{市住建局出具的“已繳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證明,可向土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完全產權的權屬登記手續。
  第十條 漳州市直管公房經營管理處(以下簡稱直管處)為市政府指定的保障性住房回購單位。具體辦理程序:
  (一)購房人向市住建局提交書面申報,并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契稅完稅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及水、電、氣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清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ǘ┦凶〗ň指鶕嘘P規定就是否執行回購作出決定,不予回購的,將有關材料退還購房人;準予回購的,將有關材料轉市直管處,并由市直管處具體執行回購。
 。ㄈ┲惫芴帉τ嘘P材料進行審核并入戶查看,了解房屋狀況,確認產權人已按規定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結清水、電、氣和物業管理等費用。
  (四)直管處與產權人簽訂回購協議,并報請市財政局撥付回購資金。
 。ㄎ澹┲惫芴幓刭彆r,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免收房屋登記費、工本費、交易手續費和土地登記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免征契稅和印花稅。
  直管處憑回購協議及其他相關材料向市土地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將回購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市直管處名下,并注記“保障性住房”字樣。市土地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收件后,直管處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房款一次性支付給原購房人。
 。┦兄惫芴幵谥Ц痘刭彿靠詈,書面報請市住建局為原購房人出具已完成保障性住房回購證明材料。
 。ㄆ撸┗刭彽淖》坷^續作為保障性住房。
  第十一條 保障性住房回購資金從市財政保障性住房資金中列支。市財政局收取的土地收益等價款,優先用于回購保障性住房。
  第十二條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代理未取得完全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買賣等業務。
  第十三條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在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產權或由政府回購之前,有與其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的高消費行為時,應當主動向住房保障部門作出說明,并配合對其資產進行核查、公示。
  第十四條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在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產權或由政府回購之前,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應當暫停辦理該家庭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非居住類房屋的權屬登記、交易、抵押等手續;如確需取得的,應按有關規定取得完全產權或申請政府回購。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再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非居住類房屋,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必須申請政府回購,并辦理保障性住房退出手續,或者通過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已購保障性住房的完全產權。
  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在收到市住建局出具的“已繳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證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已完成保障性住房回購證明材料后,方能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離婚,且將保障性住房歸屬其中一方的,另一方視為未購保障性住房,但在離婚后五年內不得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歸屬方若再婚,其配偶視為已購保障性住房。
  第十六條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因辦理購房按揭貸款需要而將其子、女等增補為共有產權人的,經按揭貸款放款銀行證明,可由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增補的共有產權人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至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名下,變更登記后,原增補的共有產權人視為未購保障性住房。
  第十七條 保障性住房購房人及其配偶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應主動向市住建局申報對房屋進行處理。該房屋權屬可按規定辦理至其符合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合法繼承人名下;沒有符合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合法繼承人的,該房屋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裝修不予補償。
  第十八條 對于保障性住房購房人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租、轉租、轉借、調換、轉讓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的行為,由市住建局發出整改通知,整改期限為一個月;逾期未整改的,作出回購決定。對閑置、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由市住建局發出整改通知,限期一個月內入住;逾期未入住的,市住建局作出回購決定;刭弮r格由市物價部門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裝修不予補償。
  從回購完成之日起,該家庭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市住建局可將違反規定的保障性住房購房人的相關信息在政府網站或媒體上予以通報。
  第十九條 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保障性住房的,由市住建局負責追回房屋。市住建局可提請購房人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對購房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并可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由市住建局追回房屋的,市住建局應限令該購房人1個月內搬離,追回該房屋、退回購房款。退回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等因素確定,裝修不予補償。購房人不配合的,市住建局可依法申請追回。
  第二十條 市住建局制定統一的保障性住房回購合同文本。
  第二十一條 各縣(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參照本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暫行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暫行期為二年。本暫行辦法施行前公布的文件與本暫行辦法不一致的,以本暫行辦法為準。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