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2012-04-27
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寧政規字(2012)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京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行為,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寧政辦發〔2011〕65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辦)、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鎮政府)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本轄區的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小作坊工作臺賬,加強轄區內小作坊以及用于食品加工出租屋的管理,開展小作坊登記的初步審查。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市質監部門)負責小作坊監督管理、登記等辦法的制定,并指導實施,區、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區、縣質監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小作坊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經營和使用小作坊食品行為的監管。

  第四條 小作坊業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 本市鼓樓、建鄴、玄武、白下、下關、秦淮等六城區應嚴格控制小作坊數量。全市對小作坊實行品種目錄管理,首批目錄見附件一。品種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對當地確有需要由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由街道辦、鎮政府提出,經區、縣質監部門審核,區、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質監部門匯總審核,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后,由市質監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小作坊不得生產品種目錄以外的食品。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適合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集中食品加工場所。鼓勵小作坊進入集中食品加工場所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鼓勵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

  第七條 經工商注冊登記或預先名稱核準為企業的,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第二章 小作坊生產經營

  第八條 小作坊應當保證所生產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除特指食品生產企業以外的各項規定,履行法定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環境要求。小作坊周圍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有與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儲存等固定場所,環境整潔,并與生活區有效隔離;生產過程應當防止原料與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

  (二)生產設備(設施)要求。有與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加工設備,設備表面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設備、器具無毒、無害、耐腐蝕、不易生銹。

  (三)原輔材料要求。食品生產加工所用的原輔材料應建立購銷記錄臺賬,如實記錄原輔材料的來源,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當使用獲證產品。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原輔材料生產食品,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變質、污穢不潔、回收或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輔材料生產食品。用于包裝食品的容器和材料清潔,無毒、無害。

  (四)從業人員要求。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五)產品包裝及標識要求。用于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和使用量符合相關標準規定;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如有預包裝或簡易包裝,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加以標識,其中,《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生產許可證編號改為登記證編號。

  (六)產品銷售要求。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數量及去向。

  (七)法律、法規以及GB/T23734-2009《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要求。

  第十條 小作坊應當在生產加工場所的顯著位置張掛《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目錄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第十一條 小作坊可以將其產品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二條 小作坊停業、歇業的,應當在停業、歇業、恢復生產前十日內向所在區、縣質監部門報告。

  第三章 小作坊登記

  第十三條 對生產加工品種目錄內食品的小作坊實行登記制度。

  第十四條 小作坊提出登記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申請書》;

  (二)街道辦、鎮政府初審意見書;

  (三)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四)非民用住宅生產加工場所所有權證明材料復印件或與生產加工場所所有權人簽訂的場所租賃合同;

  (五)工商部門名稱核準書復印件。

  第十五條 區、縣質監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進行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頒發《登記證》(見附件二),并將登記信息通報小作坊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以及工商部門。

  第十六條 《登記證》的編號格式如下:寧坊登字(XX)YYYY號(XX指申請人所在區、縣的行政區域代碼,YYYY指本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

  第十七條 《登記證》不得偽造、變造、冒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質監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小作坊采取監督檢查、產品抽檢、違法行為查處等監督管理措施。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區、縣質監部門應當對小作坊開展監督檢查,及時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歸檔。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小作坊加大監督檢查頻次。

  第二十條 區、縣質監部門應當對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快檢或實驗室檢驗。

  第二十一條 街道辦、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小作坊的普查建檔,及時向區、縣質監部門通報普查結果;負責轄區內小作坊以及用于食品加工出租屋的管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不具備食品生產許可證取證條件的食品生產者(不含現做現賣)。

  第二十三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登記辦法由市質監部門制訂。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