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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
2012-11-16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國中醫藥法監發〔2012〕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試點)建設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中醫藥標準化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作用,引領和支撐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我局編制了《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作為“十二五”及今后一個時期指導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基本依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2年11月16日
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促進中醫藥標準化“十二五”時期及長遠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本規劃綱要,主要闡明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戰略目標、明確工作重點,是未來十年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行動綱領,是建立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和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的基本依據。
一、背景
標準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構成國家核心競爭力的基本要素,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在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標準化已涉及到經濟社會生活各個領域,深刻影響著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領域的發展,成為經濟、科技競爭的制高點,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要途徑。
“十一五”時期,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面推進了中醫藥標準化戰略,制定實施了《中醫藥標準化發展規劃(2006—2010年)》,著力推動中醫藥標準體系和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有效應對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嚴峻形勢,較好地調動了全行業各方面力量和資源,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有了更好、更快、更大的發展。中醫藥標準體系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在中醫基礎、技術和管理等領域,制修訂中醫藥國家標準27項、行業或行業組織標準450多項,實現了“十一五”既定目標,初步建立與中醫藥事業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的中醫藥標準體系。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不斷加強,標準化專業技術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進展,成立了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針灸、中藥材種子種苗5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涌現出一批積極承擔中醫藥標準化研究制定的技術機構和單位,凝聚起一支醫教研產相互配合、精通業務技術、熟悉標準化知識和方法的復合型中醫藥標準化專家隊伍。中醫藥標準的應用推廣力度加大,中醫藥標準在實踐中的應用水平持續提升,第一批42家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全面展開。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和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行業參與、統籌規劃、分工負責的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了中醫藥專家廣泛參與,全行業關注、支持和參與標準化的良好氛圍。實質性參與中醫藥國際標準化活動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增強,積極促成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成立并承擔秘書處工作,推動世界衛生組織(WHO)將中醫藥等傳統醫學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代碼體系。
同時,中醫藥標準化工作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行業內對中醫藥標準化的意識還不強,認識還不一致,重視還不夠;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基礎還很薄弱,整體水平還不高;中醫藥標準實施推廣不夠,在實踐中主動采用的程度不高;中醫藥標準化專業人才缺乏,現有人員隊伍能力水平亟需提高;中醫藥標準化技術組織和專業研究機構建設有待加強,標準化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我國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能力水平還存在差距,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有待加強。
中醫藥標準化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工作,隨著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全面推進和不斷發展,中醫藥標準化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技術支撐和引領作用不斷凸顯,越來越成為推動繼承創新、促進學術進步的有效途徑,成為保持和發揚特色優勢的重要載體,成為規范行業管理、加強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成為提高服務質量安全水平的基本依據,成為增強綜合競爭力、促進中醫藥國際傳播與發展的戰略舉措。
隨著國際上對傳統醫藥價值的重新認識和密切關注,中醫藥學所蘊涵的豐富文化和潛在經濟價值日益顯現,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的競爭愈加激烈,對我形成倒逼態勢。面對新的形勢,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抓住機遇,迎難而上,積極應對,奮發有為,為有效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贏得優勢。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目標,著眼于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和學術進步,更好地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中的作用,以推進中醫藥標準體系和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為重點,以提高中醫藥標準質量和中醫標準化水平為核心,整合優勢資源,系統轉化醫療、教育、科研成果,立足國內、面向國際,發揮標準化在中醫藥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作用,引領和支撐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堅持統籌規劃,做好中醫藥標準化發展的頂層設計,全面推進中醫藥標準體系和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同時,根據發展需要和條 件,選擇重點領域和項目,著力推進,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關鍵問題。
——拓展領域,提升質量。堅持在做好中醫診療技術標準制修訂的基礎上向中醫藥預防保健、教育、科研、中藥領域的延伸,實現從基礎、技術標準領域向管理標準領域的拓展。加強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方法的研究和應用,堅持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的程序規范、方法科學、公開透明,提升中醫藥標準質量和水平。
——立足需求,注重實用。堅持以中醫藥事業發展對標準化的需求為導向,以引領和支撐科學發展,提升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質量效益為目標,堅持中醫藥標準化與中醫藥發展實際問題和需求的緊密結合。
——整合資源,注重協調。堅持中醫藥標準化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協調,充分吸收中醫藥科研、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專科專病、重點學科的研究和實踐成果,及時轉化為標準。將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應用推廣、評價反饋和支撐條件建設與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發展緊密結合。
——強化國內,面向國際。堅持國內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與國際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統籌,以國內發展為前提,服務和支撐國際化需求與發展,以增強國際標準化話語權和影響力為目標,把握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的契機和形勢,帶動國內中醫藥標準化發展。
——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堅持發揮政府部門在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宏觀規劃、政策指引、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中醫藥行業及社會各界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參與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形成全行業全社會廣泛參與、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三)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事業發展需要、結構比較合理的中醫藥標準體系,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滿足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需求,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和監測評價體系初步建立,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明顯加強,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完善,我國實質性參與中醫藥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顯著提升。
“十二五”時期的具體目標:
——中醫藥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圍繞中醫藥事業發展需求,完成300項中醫藥標準制修訂,基本覆蓋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教育、科研、中藥等領域。
——中醫藥標準質量水平明顯提高。中醫藥標準制修訂技術方法和過程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標準適用性增強,90%以上的中醫藥標準標齡低于5年,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行業組織標準之間的協調性明顯提高。
——中醫藥標準實施效益明顯增強。中醫藥標準應用情況良好,在基層建設一批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應用推廣與評價反饋機制基本形成。
——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能力明顯提升。提出10—15項中醫藥國際標準提案,推進3—5項中醫藥國際標準的制定。
——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保障能力增強。培養一批中醫藥標準化專家,形成中醫藥標準化專家隊伍。建設一批標準化研究中心,形成中醫藥標準化研究平臺,中醫藥科學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對標準化的支撐作用更加明顯,中醫藥標準化信息網絡平臺服務功能顯現。
——中醫藥標準化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標準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行業關注、支持和參與標準化的氛圍更加濃厚。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中醫藥標準化理論和技術研究
積極開展中醫藥標準化戰略及重大問題研究,推進中醫藥標準化體系、中醫藥國際標準、中醫藥標準制修訂技術等方面研究,提升理論研究對中醫藥標準化發展的支持力度。重點加強中醫標準體系研究、國際標準化發展趨勢與動態分析、中醫藥標準制修訂技術方法及關鍵技術、中醫藥標準新領域前期研究等工作。強化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標準轉化的基本條件和技術方法研究,推進中醫藥臨床、科研與技術標準制修訂結合。加強中醫藥標準應用評價技術方法研究,形成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規范。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動態分析研究。
(二)加強中醫藥標準體系建設
在整體推進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重點,開展基礎、技術、管理等領域中醫藥標準制定,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在擴展領域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標準質量,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1.中醫藥基礎標準
中醫藥基礎標準是標準體系建設的基礎。圍繞中醫藥標準中的共性問題,開展名詞術語、通用方法等基礎標準的研究制定,重點加強中醫名詞術語、多語種翻譯、信息等標準制修訂。加強中醫藥名詞術語研究成果的轉化,制修訂中醫基礎理論、臨床診療、中藥、針灸名詞術語標準。開展中醫藥信息基礎標準和應用標準的研究制定,加強與國內外健康信息相關標準化機構的聯絡及標準之間的協調,制修訂中醫電子病歷及相關信息標準、中醫藥統計信息標準、中醫藥文獻信息標準等。開展中藥飲片、方劑編碼規則研究,制定中藥飲片、方劑與物流領域編碼標準。
專欄1 中醫藥基礎標準
01 中醫藥名詞術語標準
重點完成中醫基礎理論術語、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等國家標準的修訂,研究制定中藥名詞術語、針灸名詞術語標準和名詞術語翻譯標準。
02 中醫藥信息標準
重點完成中醫電子病歷及相關信息標準、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標準、與衛生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系統的接口標準、中醫藥統計信息標準、中醫藥文獻信息標準等制修訂。開展中藥飲片、方劑與物流領域編碼標準研究制定。
2.中醫藥技術標準
中醫藥技術標準是標準體系建設的核心。以提高中醫藥臨床診療質量與水平、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為目標,進一步完善現有中醫診療技術標準體系。完成中醫常見病證診療指南、針灸治療指南的制修訂。探索中西醫結合診療指南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診療指南制修訂方法研究,制定針灸治療指南制修訂通則和評估規范,形成中醫標準制修訂技術規范,進一步提高制修訂質量和水平。繼續推進中醫診療技術操作規范的研究制定,基本覆蓋針灸、推拿等中醫常用診療技術,加強針灸器材標準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護理技術規范的制修訂。圍繞中醫臨床療效評價的關鍵問題,加強中醫療效評價方法研究和標準制定,重點研究制定重大疾病中醫療效評價標準,修訂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為進一步提高中醫醫療服務水平提供技術支撐。
專欄2 中醫診療技術標準
01 中醫臨床診療指南
完成中醫內、外、婦、兒等科臨床常見病證診療指南的制修訂,開展中醫臨床診療指南制修訂技術方法研究,進一步拓展中醫臨床診療指南的病種范圍。
02 中醫療效評價標準
修訂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開展中醫臨床療效評價標準的示范性研究。
03 中西醫結合臨床治療指南
探索和制定臨床常見病中西醫結合治療指南。
專欄3 針灸標準
01 針灸技術操作規范
完成針灸技術操作規范制修訂,研究制定針灸技術操作標準的制修訂方法,完善針灸技術操作標準體系。
02 常見病證針灸治療指南
制修訂常見病證針灸治療指南,完善針灸治療標準體系。開展針灸治療指南制修訂方法研究,制修訂針灸臨床治療指南通則及評估規范。
03 針灸器材標準
完成針灸針等國家標準的修訂,開展針灸器材標準的研究制定。
圍繞中醫“治未病”工作,加強中醫預防保健技術標準研究制定。開展不同證類的亞健康人群中醫預防指南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預防保健康復技術操作規范制修訂,規范預防保健技術方法。加強藥膳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規范引導藥膳相關技術方法的使用。選擇體現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康復技術方法,研究制定中醫康復技術指南。
專欄4 中醫“治未病”標準
01 中醫預防保健指南
開展中醫預報保健指南的研究,制定不同證類亞健康人群中醫保健指南。
02 中醫保健技術規范
開展中醫保健技術規范化研究,制修訂艾灸、膏方、全身推拿等中醫養生保健技術操作規范。
03 藥膳技術標準
開展藥膳食材使用、藥膳制作方法的標準化研究,制定一批體現中醫藥特色優勢的藥膳技術標準。
04 中醫康復技術指南
開展中醫康復技術指南的制定,加強中醫康復器械設備標準的研究。
進一步加強中藥相關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加強中藥材種子種苗、采收加工標準的研究,開展中藥材種子種苗術語規范、檢驗規程、質量標準和中藥材原種生產技術規程的研究制定。開展道地藥材標準研制,重點開展道地藥材標準通則和道地藥材示范標準的研究制定,建立適合道地藥材鑒別的質量評價方法、鑒別方法等標準,推動道地藥材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中醫臨床用藥標準制定,制定中藥處方、中藥調劑、處方給付、中藥飲片煎煮等規范,制定中成藥臨床使用再評價規范。
專欄5 中藥標準
01 中藥材種子種苗標準
完成中藥材種子種苗術語規范、檢驗規程、質量標準和中藥材原種生產技術規程研究制定。
02 道地藥材標準
重點開展道地藥材標準通則和道地藥材示范標準的研究制定,完成道地藥材種植基地標準、規范生產標準、產地加工標準等的制定。
03 中醫臨床用藥標準
開展制定中藥處方、中藥調劑、處方給付、中藥飲片煎煮等規范,完成臨床常見病中成藥臨床使用與再評價指南的制定。
3.中醫藥管理標準
開展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管理等標準的制修訂。加強中醫醫療保健服務機構人員和技術管理標準研究制定,重點開展中醫醫院建設標準、中醫預防保健機構標準、中醫醫院評審標準的制修訂,進一步指導中醫醫療保健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加強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標準的研究制定,制修訂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功能規范等標準。加強中醫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標準的制定,重點開展中醫醫療文書、醫療質量安全評價等標準的制修訂,逐步形成中醫醫療服務質量安全標準體系。開展中醫藥從業人員管理標準研究制定,加強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標準的制定,為相關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
專欄6 中醫醫療保健服務管理標準
01 中醫醫療保健機構建設管理標準
重點開展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設置基本標準、中醫醫院建設標準、中醫醫院評審標準等制修訂。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機構標準的制定。制修訂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和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功能規范等標準。
02 中醫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標準
重點開展中醫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評價標準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制修訂。完成中醫醫療機構診療服務規范的制定。
03 中醫從業人員管理標準
開展中醫類別醫師考核規范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各科及中藥、中醫護理等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規范的研究制定。開展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
開展中醫藥教育管理標準的研究制定,系統研究制定中醫藥教育管理標準。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中醫藥院校教育管理標準制修訂,支撐推動中醫藥院校教育綜合改革。著力加快中醫藥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領域標準的研究制定,不斷適應中醫藥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的現實需求。
專欄7 中醫藥教育管理標準
01 中醫藥院校教育管理標準
重點開展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教育中醫學、中藥學等專業設置基本要求的制修訂,完成高等學校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基本要求的修訂,開展本科教育中醫學等專業中醫藥理論知識與技能基本標準制修訂。
02 中醫藥畢業后教育管理標準
重點開展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標準的制修訂。
03 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標準
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標準的研究制定,修訂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建設標準。
開展中醫科研管理標準體系研究,加強中醫藥科研管理機構建設管理標準、中醫藥科研人員管理標準和中醫藥科研項目管理標準的制修訂,為推動中醫藥科學研究健康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專欄8 中醫藥科研管理標準
01 中醫藥科研機構建設管理標準
開展中醫藥科研機構科研能力評價的量化考核標準、中醫藥科研機構研究平臺建設規范的制定。開展中醫藥重點研究室建設標準、中醫藥科研實驗室分級標準修訂。
02 中醫藥科研人員管理標準
開展中醫藥科研人員資質管理及考核標準的研究制定。
03 中醫藥科研項目管理標準
開展中醫藥科研管理規范研究制定,初步構建中醫藥科技項目評估標準。
4.民族醫藥標準
加強民族醫藥標準的研究制定,鼓勵民族地區開展民族醫藥基礎標準和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支持基礎條件較好的民族醫藥領域,開展標準體系研究,研制開展民族醫藥名詞術語等基礎標準以及相關標準化。扶持基礎條件相對薄弱的民族醫藥領域,開展標準化前期研究和標準的示范性研究。重點加強藏、蒙、維醫藥名詞術語、臨床常見病診療指南、診療技術操作規范及療效評價標準的研究制定。開展民族藥相關標準的研究制定。
專欄9 民族醫藥標準
01 民族醫藥名詞術語
完成藏、蒙、維醫藥名詞術語標準制定,開展其他少數民族醫藥名詞術語標準研究。
02 民族醫臨床診療指南
開展藏、蒙、維醫常見病臨床診療指南的研究制定。
03 民族醫藥技術操作規范
完成藏、蒙、維醫藥特色診療技術操作規范制定,開展其他民族醫藥診療技術規范的前期研究。
(三)加強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
健全中醫藥標準化組織體系,建設高水平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建立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平臺,為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1.加強中醫藥標準化組織機構建設
完善中醫藥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成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化管理協調、專家技術和國際咨詢委員會,推進民族醫藥等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建設。開展中醫藥各領域標準化研究中心建設,形成中醫藥標準化研究平臺,提高轉化中醫藥科技成果和關鍵技術問題的攻關能力。
2.加強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中醫藥標準化培訓專項,以建設一支實踐能力強、復合型、外向型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為目標,開展中醫藥標準實施推廣培訓、中醫藥標準制修訂人員技術方法培訓和中醫藥標準化高級人才的培訓,提升中醫藥標準化人員整體水平。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學科建設,鼓勵高等中醫藥院校開設標準化課程、設立標準化專業。建設一批中醫藥標準化培訓基地,制定中醫藥標準化人員培訓計劃,建立中醫藥標準化后備人才庫,構建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培養體系。
3.加快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平臺建設
推動中醫藥標準制修訂網上工作平臺和中醫藥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成中醫藥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專門網站建設,建設中醫藥標準化資源共享的信息服務平臺,滿足社會對中醫藥標準信息服務需求。
(四)加強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
加強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基地建設,進一步擴大建設單位的范圍和規模,嚴格遴選考核標準,提高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基地能力水平,形成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的體系。建立中醫藥標準宣傳普及長效機制,開展中醫藥管理部門、中醫醫院管理人員的標準化知識輪訓。發揮中醫藥學術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專業領域技術人員的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培訓。加強中醫藥標準的實施和監督,通過標準的宣貫、培訓、監督抽查等多種手段的綜合運用,推動中醫藥標準的有效實施。建立中醫藥標準實施推廣監測機制,實現監測信息定期報告、評價和發布。建立中醫藥標準實施的反饋機制,為標準修訂和完善標準體系提供依據。在中醫藥服務質量評價、中醫藥科研、教育以及重大項目建設管理中,積極采用中醫藥標準。
專欄10 中醫藥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
01 中醫藥標準化研究中心建設
建設包括基礎與通用標準、中醫、中藥、針灸等不同領域的20個左右中醫藥標準化研究中心。
02 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基地建設
擴大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基地建設規模,建設300個左右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基地,建立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和評價反饋機制,加強中醫臨床各科診療指南等技術標準的應用推廣和評價。
03 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
重點培養中醫藥標準化專家300名,建立中醫藥標準化培訓基地,培訓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人員,打造中醫藥標準化培養平臺。
04 中醫藥標準化信息支撐平臺建設
圍繞中醫藥標準化工作,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中醫藥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集中醫藥標準文獻共享服務、標準化工作信息管理、中醫藥標準宣貫推廣功能于一體,更好地為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五)推進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
開展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戰略研究。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準備,建設中醫藥國際標準提案項目庫,推動中醫藥質量和安全領域國際標準的制修訂,推動針灸針、人參種子種苗、中醫藥名詞術語、中醫臨床術語分類與代碼、中藥煎藥機等國際標準制定,開展中藥領域和中醫藥服務貿易領域國際標準研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化活動,推動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的國際組織標準的研究制定,支持中醫藥標準化領域政府間、國際組織間、民間的合作交流。支持國內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機構和企業承擔國際標準化技術機構的秘書處工作,鼓勵我國中醫藥專家擔任國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席、工作組召集人和秘書。鼓勵通過舉辦國際論壇等形式,建立國際標準化溝通平臺。
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基礎條件建設,建立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專家委員會,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國際標準化專家人才庫,建設中醫藥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基地。強化對參與中醫藥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加強對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支持。建立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研究基地和信息平臺。
專欄11 中醫藥國際標準化
01 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
研究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的總體戰略、方針和策略,完成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規劃制定,明確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
02 ISO和WHO中醫藥國際標準研究制定
研究提出ISO國際標準化項目計劃,形成ISO新工作項目提案(NWIP)并推動立項和制定。推動將頭皮針、耳穴名稱與定位等國家標準轉化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
03 中醫藥國際組織標準研究制定
積極推動中醫藥基本名詞術語國際組織標準制修訂,加強中醫藥基礎、技術、管理領域國際組織標準的研究制定。
04 中醫藥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
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活動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國際標準化專家人才庫,遴選建設中醫藥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基地。
05 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研究基地和信息服務平臺建設
遴選建設一批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研究基地,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為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提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納入各級“十二五”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發揮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標準化管理協調委員會的作用,協調推進管理標準制修訂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推進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對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支持力度,為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二)完善運行機制
建立中醫藥標準制修訂前期預研究機制,優化中醫藥標準立項協調機制和程序,強化中醫藥標準制修訂過程管理。完善中醫藥標準發布前網上公示制度。加強中醫藥標準化工作銜接和協調,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決策科學、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中醫藥標準化組織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推動形成中醫藥標準制修訂項目競爭機制。發揮行業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在中醫藥標準化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強政策支持與制度建設
加大對中醫藥標準制修訂前期科學研究的支持力度,出臺促進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學研究支持中醫藥標準制定的傾斜政策措施,將預期研究結果內的技術標準作為中醫臨床科研項目立項、評審、結題以及成果報獎的重要考核內容。建立中醫藥標準化人才激勵政策以及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專家和工作團隊獎勵機制。健全中醫藥標準管理制度,研究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管理制度,提高各類中醫藥機構主動采用中醫藥標準的意識、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參與中醫藥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組織管理制度。
(四)加強成果利用和資源整合
加大科技成果向中醫藥標準轉化的力度,體現科技創新對中醫藥標準化的支持和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強協調,整合資源,統籌規劃中醫藥標準化的工作方向和任務分工,將中醫藥標準作為醫療機構中醫醫療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的技術依據,作為中醫藥教學培訓、教材編寫遵循的基本依據,作為國家及各級地方政府在中醫藥重大項目立項、實施建設和評估、驗收工作的基本依據和條件。
(五)加大經費投入
完善中醫藥標準化經費保障機制,在財政預算中逐步加大對中醫藥標準制修訂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機制,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中藥企業等加大標準化活動的投入,爭取地方配套資金和專項資金支持。強化中醫藥標準研究中心、標準應用推廣基地建設單位以及中醫藥標準化技術組織掛靠單位的投入保障。加強中醫藥標準制修訂經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六)加強規劃實施與評估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和評估工作,完善規劃實施動態管理機制。根據規劃目標和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規劃實施的責任分工,做好規劃各項任務的分解和落實。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持,組織和動員中醫藥行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動規劃實施。對規劃實施進行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一步調整、優化,提高規劃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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