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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2011-11-17
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林策發〔2011〕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全國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中發〔2011〕6號)和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的要求,結合林業工作實際,制定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六五”普法規劃)。
一、林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簡要回顧
1.主要成效
通過“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和能力明顯提高;林業系統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林業基層單位民主法制進程進一步推進。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促進林業建設事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主要做法
五年來,通過制定林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加強對“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緊緊圍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林業中心工作,突出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對象培訓力度,著力提升法制宣傳教育對象法律素質;不斷拓寬法制宣傳教育渠道,促進了全系統林業法律意識的提高。
3.主要問題
林業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有些地方和單位普法經費仍然不足,少數林業干部職工對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從整體上看,各地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發展仍不夠平衡;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廣度和深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創新和拓展;法制宣傳教育資料的收集、整理需要進一步規范;法制宣傳教育考核評估、獎懲機制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
二、“六五”普法規劃
4.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十二五”時期現代林業建設的發展戰略,按照《國家林業局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實施綱要》的要求,堅持林業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公民生態文明教育相結合、與林業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開展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努力促進現代林業建設,為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5.主要目標
適應現代林業建設的需要,立足全面落實依法治林方略的要求,滿足廣大林農對法律需求的新期待,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深入宣傳憲法,廣泛傳播林業法律知識,為保障現代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進一步增強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增強廣大林業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提高廣大林業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努力構建生態法治文化,營造自覺遵守林業法律法規和珍惜、保護森林資源的良好社會氛圍。
6.工作原則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十二五”時期林業發展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全國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林業“雙增”目標,深入開展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林,服務生態建設,服務林業改革,服務林業經濟建設,服務構建和諧小康社會。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林農。著眼于林農的實際法律需求,在林業法制宣傳中服務林農,把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變成為林農服務的過程,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林農的根本利益。
——堅持分類指導,注重實效。從林業企業和林業職工群眾的實際需要出發,根據不同地區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林業法制教育與林業法治實踐相結合,突出宣傳林業法治實踐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林業法制宣傳的實際效果。用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林業法治實踐,在林業法治實踐中加強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林。
——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把握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創新工作理念,創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體現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的時代性、規律性和創造性。
7.主要任務
突出憲法的學習宣傳,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發展生態法治文化。
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突出憲法的學習宣傳,大力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基本內容,使廣大林業干部職工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構成、基本經驗。深入學習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規范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法律,增強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使其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強化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的觀念,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充分發揮法律在社會發展中的規范、引導、保障作用。
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框架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及其基本構成、基本特征等。
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干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理念,切實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加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宣傳教育力度,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深入學習宣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政治大局穩定;學習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學習宣傳信訪、投訴、調解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宣傳,引導公民依法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公正廉潔執法、公正司法教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深入學習宣傳促進現代林業建設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防沙治沙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種子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退耕還林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濕地公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等涉林國際公約或協定,提高廣大林業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增強全社會的林業法制意識,推進林業可持續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深入學習宣傳與廣大林農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社會保險法等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學習宣傳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土地征收征用與補償、林權流轉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林農財產安全;學習宣傳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保護林業改革中林農和林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深入學習宣傳林區管理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人民調解法、侵權責任法等處理糾紛的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學習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農村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法規宣傳,引導林農依法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
深入學習宣傳與林業實際需求相關的新法律法規。密切關注立法動向,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結合林業實際需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經濟社會生活影響重大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保證各項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不斷推進。
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林業系統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黨紀條規和相關法律法規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充分發揮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不斷增強林業系統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積極推進生態法治文化建設。通過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生態法治精神,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道德觀、生態價值觀、生態政績觀、生態消費觀。鼓勵林業院校參加生態法治文化建設,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和生態法治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設,發揮公共文化場所在生態法治文化建設中的資源優勢。
繼續深化“法律進林區、進校園、進企業、進單位”主題活動。立足促進林業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深化“法律進林區”,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培育青少年環境法律素養和生態道德情操,深化“法律進校園”,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立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法律進企業”,提高林業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依法防范風險的能力;立足促進林業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進單位”,營造良好的生態法治氛圍。
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植樹節”、“愛鳥周”、“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野生植物保護宣傳月”、“生物多樣性月”“防治荒漠化與干旱日”、“濕地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繼續堅持“12•4”法制宣傳日活動進行年度普法考試的做法,努力拓展林業法制宣傳教育與群眾關注的生態保護熱點問題相結合的深度和廣度。積極探索林業法制教育與生態道德教育有機結合的新途徑,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日的實效。
深入推進依法治林。堅持林業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推進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結合行業特點開展依法治林,推進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國家林業局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實施綱要》,健全林業行政執法程序,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強化林業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林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努力探索建立林業行政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度,積極推進林業法律的有效實施,不斷提高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針對林區群眾特別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法制宣傳和林業專項治理活動,使林業系統法治化管理水平躍上新臺階。
8.對象和要求
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干部,林業干部職工,林業執法人員,林區青少年和林農。領導干部和林農是重點。
大力推進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的重點是各級領導干部,各級領導干部又是領導普法的骨干力量。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干部要把法律法規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逐步建立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逐步擴大適用范圍。加強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情況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切實加強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和森林公安民警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通用法律知識和林業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和森林公安民警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大培訓力度,定期開展林業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堅持和完善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將林業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辦事情況和法律知識考試考核成績作為其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完善和推廣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把有關法律知識作為持證上崗考試的重要內容。
積極開展林區青少年林業法制宣傳教育。根據青少年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實施公民意識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深入推進林區中小學校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加強林業高等學校林業相關法律普法教育,加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理論的教育力度,引導林業高校學生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整合各種社會法制教育資源,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法制教育基地,重視運用互聯網等傳播手段豐富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與形式,健全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深入開展林業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要緊緊結合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等主題,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與林業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重點抓好物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稅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會計法、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工會法、知識產權保護等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進一步增強林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把法制培訓納入林業國有企業負責人培訓內容,把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情況作為考核林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林業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林業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林業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深化林業企業職工法制宣傳教育,引導職工結合工作、生產和生活實際,自覺學習法律法規,努力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從而提高林業企業法治化管理水平。
扎實開展林農法制宣傳教育。宣傳與林農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林農依法參與村民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提高他們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能力。加強林區“兩委”干部法制培訓,提高他們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防范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開展林區“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訓,發揮他們在開展法制宣傳、法律咨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9.工作步驟和安排
“六五”普法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國家林業局將根據全國普法辦的要求,制定年度的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
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劃,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營造濃厚氛圍。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的“六五”普法規劃要及時報國家林業局普法辦備案。
組織實施階段:2011-2015年。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年度計劃,突出年度工作重點,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保證“六五”普法規劃得到扎實貫徹落實。每年1月20日前,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將本年度計劃報送國家林業局普法辦,年底報送計劃實施情況總結。2013年開展中期檢查督導。
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國家林業局按照本規劃制定全國林業系統“六五”普法檢查驗收標準,進行總結驗收。
三、落實“六五”普法規劃的保障措施
10.切實加強領導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林業改革和發展的“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健全領導機構,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決策、統一步驟、全面實施。要根據工作變化及時調整充實普法領導小組,確保一名主要領導擔任普法領導小組組長。要逐步建立健全領導小組定期會議、聯席會議、聽取匯報、開展督察等制度。
11.建立健全協作機制
各級林業普法辦事機構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年度工作要點(或計劃),組織、安排普法學習、普法骨干培訓等日常工作,并負責檢查驗收。國家林業局普法辦在國家林業局普法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指導和協調林業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國家林業局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行動,抓好業務范圍內的普法工作。國家林業局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抓好國家林業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普法工作;國家林業局宣傳辦負責普法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12.健全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評估運行機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察。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種權威性的長效評估機制,借鑒各地普遍開展的“行風評議”經驗,定期檢查驗收,公開驗收結果。普法主管機構每年應根據工作安排,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對各地區、各單位實行百分制考核評議。要建立領導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試考核,領導干部法律素質考察,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核等制度,以督促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大力抓好普法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13.繼續推行抽考制度
結合普法工作,定期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抽考。考試按照統一組織、分級進行、集中監督的原則進行。通過考試,促使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掌握必備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執法的基本知識和處理實際問題的技能,進而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14.落實經費保障
按照中發〔2011〕 6號文件關于“把普法依法治理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和中央國家機關年度財政預算,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保障標準,專款專用,并根據工作需要和經濟發展情況,建立動態增長機制”的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把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相應的財政或財務預算,以保證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15.加強隊伍建設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學習培訓活動;加強兼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建立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庫;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定期培訓、普法骨干培訓和管理制度。
16.加強陣地建設
利用各類教育基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和實踐活動。引導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辦好普法節目、專欄和法制頻道,結合法治實踐,采取以案說法等形式,深入淺出地開展法制宣傳。采取在林業系統門戶網站開辟“六五”普法專欄、法制短信等形式,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移動多媒體等新興傳媒手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建立普法示范點、聯系點等形式,創新普法機制,進一步擴大普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各級林業黨校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培訓規劃,加強法制課程建設。
17.建立區域交流機制
根據地域和情況相近的原則劃分區域,定期舉辦普法工作交流活動,研討普法工作,交流普法經驗,推動普法工作平衡開展。
18.建立巡回督導機制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督導的方式,根據劃分區域,對普法工作進行巡回督導,推進“六五”普法規劃的有效實施。
19.繼續開展林業法制理論研究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林業立法、執法、執法監督和普法等林業法制理論研究。要加強與有關林業院校、綜合院校法律專業的交流、聯系工作,積極開展法制理論研究。借鑒國外林業法制理論研究成果,充實完善林業法律制度,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實踐。重視林業法制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以人才帶動林業法律制度創新、執法機制創新和依法治林工作的理論創新。
20.加強同有關部門協調與配合
要加強與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了解和溝通有關情況,在各級地方普法辦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林業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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