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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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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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戰略引領、改革創新、市場主導、統籌兼顧的原則,緊緊圍繞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培育知識產權服務業態,實施知識產權重點發展工程,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化發展,全面提升首都知識產權綜合實力,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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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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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知識產權的創造水平大幅提高,運用效果顯著增強,保護狀況持續優化,服務能力明顯提升,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成為全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的龍頭、國際交往的窗口、服務資源的高地,初步建成知識產權首善之區。 到2020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0件,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專利年度申請量達到13000件,商標注冊量達到55萬件,作品著作權登記量達到83萬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年度金額達到100億元,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達到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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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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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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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進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改革。完善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職能,優化知識產權工作統籌推進機制。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方面開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和服務機構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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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創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盤活知識產權存量資源,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移轉化。以市場為導向,推動校企聯合開展專利創造運用。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獲得的知識產權收益向研發和對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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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揮各類社會團體的知識產權管理作用。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團體參與知識產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充分發揮以行業協會為代表的社會團體在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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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搭建面向創新創業企業和各類孵化器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培訓,引導企業建立符合自身發展需求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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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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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市、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三級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體系,為創新創業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推動北京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糾紛應對提供一站式、綜合性公共服務。充分發揮北京朝陽(設計服務業)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作用,為設計服務業企業提供專利快速授權、確權和維權服務。在有條件的優勢產業聚集區建設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中心,完善重點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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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大力推進重點行業、區域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推動在重點行業、區域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提高化解糾紛能力。探索以公證等方式保管知識產權證據、證明材料,加強對證明知識產權在先使用、侵權等行為的保全證據公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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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建立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執法協作,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構建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加強海關知識產權執法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進出口侵權行為。加強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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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完善知識產權審判、檢察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充分發揮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知識產權案件專門化審理程序和審理規則。加強基層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升專業化審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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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進2022年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修訂《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加強與河北省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聯動,提升執法效能,嚴厲打擊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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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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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健全知識產權創造體系。研究制定《北京市重點產業專利創造指南》,提高重點產業專利創造能力。聚焦創新前沿、關鍵核心、集成服務、設計創意、名優民生產品,打造“北京創造”品牌。在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等重點領域,掌握一批核心知識產權。完善專利資助政策,提升專利申請質量。支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設立“北京國際創新金獎”,獎勵具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知識產權創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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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強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加快構建平臺、機構、基金、產業等多位一體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充分發揮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作用,聚集國內外知識產權運營機構,打造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知識產權運營模式。培育一批運營能力強、服務水平高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發揮北京市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的引導作用,促進重點產業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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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調查統計,建立認定標準。制定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規劃,建立產業指導目錄,引導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壯大。通過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成立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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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升知識產權附加值和國際影響力。重點培育具有較高知名度的科學技術服務類、互聯網和信息服務類、文化教育服務類、金融服務類、商務和旅游服務類、健康醫療服務類企業,打造“北京服務”品牌。制定北京市著名商標培育計劃,實施商標品牌戰略。鼓勵老字號企業運用商標戰略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推動老字號企業品牌建設。加強對地理標志產品使用專用標志的指導,提升農產品附加值。提高中醫藥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加快推進中醫藥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提高中醫藥技術和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有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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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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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設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深入推進中關村知識產權服務業聯盟建設,打造知識產權和標準化一條街,鼓勵國內外優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培育“互聯網+知識產權”服務新模式,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借助互聯網平臺依法依規開展知識產權代理、信息、運營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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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拓展知識產權服務范圍。提升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質量,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分析、運營、咨詢、培訓等業態發展。落實《國務院關于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5〕81號)精神,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境外服務,培育一批既熟悉國際規則又具備實際操作能力的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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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推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發展。完善與投資、信貸、擔保、典當、證券、保險等相結合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機制。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價體系,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和質物處置機制,加快知識產權的市場流轉和價值實現。推進專利執行保險和專利侵權責任保險業務發展,鼓勵保險機構不斷創新知識產權保險產品。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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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構建知識產權大數據服務體系。推進北京市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匯聚專利、商標、版權和知識產權案例等信息資源,加大對數據資源的加工力度,為政府機構、企業、社會公眾等提供便捷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建立覆蓋全市的由專利信息服務主站、專利信息服務分站、專利信息應用網點組成的服務體系,推動專利資源共享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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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督管理。將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有機結合,形成定位明確、分工合理、相互協調、運轉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指導行業協會建立和推行知識產權服務業標準、自律規范和職業操守,提升服務質量和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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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知識產權重點發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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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京津冀知識產權協同發展工程。落實《京津冀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完善“一局三地”知識產權合作會商機制,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共同打造知識產權協同發展示范區。加強三地在舉報投訴、維權援助、立案協作、委托取證、聯合執法等方面的合作,推進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利用北京市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數據資源優勢和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優勢,為津冀重點產業園區和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代理、信息利用等定制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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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三大科學城”知識產權發展促進工程。統籌規劃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和未來科技城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引領支撐作用。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等科技服務體系,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與各類創新主體積極對接,促進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知識產權。依托“三大科學城”建設,全面提升區域知識產權綜合實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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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知識產權創新引領工程。深入實施中關村知識產權推進計劃,加快重點工程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和專項培育力度,打造一批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建設中關村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開展專利導航產業發展試點。制定中關村創新創業企業知識產權幫扶計劃,組織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一對一”幫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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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知識產權支撐產業發展工程。推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打造專利展示交易中心、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中心、專利孵化中心,構建產業創新聯盟、研究院所、專利池、技術交易平臺、基金、特色產業園區“六位一體”的知識產權創新鏈條,全方位支撐高端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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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知識產權強區工程。完善各區知識產權統籌協調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分類指導,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按照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區)建設要求,圍繞區域發展戰略布局,推進知識產權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應用,建成一批特色優勢明顯、引領示范作用強的知識產權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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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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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強知識產權海外布局。積極開展外向型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項目,培育一批能夠靈活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規則、積極參與國際競爭的優勢企業。加強對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進行知識產權布局的指導。設立知識產權國際注冊政策和法律中心,扶持外向型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以《專利合作條約》等途徑對外申請專利,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支持。積極搭建版權貿易平臺,暢通版權輸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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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國際化運用水平。針對企業海外市場拓展主要目的國,定期發布專利預警報告和專利布局指南,引導企業加強海外專利布局。引導外向型企業制定符合自身海外發展需求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品牌戰略。建立重要技術領域專利態勢分析和預警常態化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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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深化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積極推進與知識產權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承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活動。密切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中國辦事處的溝通聯系,全面落實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簽署的《加強知識產權合作諒解備忘錄》。充分發揮首都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基地優勢,持續推進知識產權海外站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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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開展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建立維權援助服務體系。以北京知識產權保護公共服務平臺為基礎,建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網,為企業應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提供有力支持。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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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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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統籌協調作用,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年度計劃,加強對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將各項任務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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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政策法規體系。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加強知識產權政策與產業、科技、財政、金融、稅收等政策的有效銜接。以《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為基礎,健全完善專利資助、發明專利獎勵、展會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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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建立知識產權政策建議的外部反饋機制,廣泛收集創新主體、服務機構的政策需求。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政策實施效果評價機制,開展知識產權政策定期評價與動態調整,監測政策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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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為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提供資金保障。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知識產權費用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綜合運用財政稅收等扶持政策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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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人才隊伍建設。配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實施“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發揮在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資源優勢,積極構建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引進海外高端知識產權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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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努力營造良好氛圍。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通過互聯網、移動終端等載體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力度,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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