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 鄧聿文 據不完全統計,5月以來,中國至少發生了十多起工人罷工或抗議事件。這些罷工或抗議,多發生在外資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也出現了一些。外界對此冠之以“工潮”。工潮的出現說明中國的勞資矛盾和沖突正在激化和深化,也宣告中國現有的工會組織正在走向失敗。因為它們既無法代表工人利益與資方談判,也沒有發揮調解勞資沖突的應有功能,從而迫使工人不得不自行起來維權。要使勞資矛盾和沖突不至于失控,威脅到社會的穩定,就必須改造工會。正是出于此種考慮,中國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總)近期密集向全國各級工會組織發出指示,有意識通過擴大工會覆蓋面,加強工會的代表性,努力為工人維權,重建與工人的聯系。
中國工會組織近乎空白
全總在富士康多起跳樓事件發生后,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工會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工會作用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全力推動在外企、港澳臺企等非公企業組建工會,把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在本田南海工廠發生罷工后,又要求基層工會采取主動,向尚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發出協商要約,并指示各級工會可對拒絕配合的企業追究法律責任。全總的這些指示或通知是要把各級工會推向“前臺”,使之在調解勞資矛盾和糾紛中發揮更大作用。但此舉也使人們認識到,原來在中國的私人企業,特別是外資企業和港澳臺企中,工會組織近乎一片空白。
截至2008年,包括港澳臺企業的外企中已建立工會的不到30%,外企普遍對組建工會持排斥態度。前些年媒體報道,上?偣朐谂_資企業上海晨旦中建立工會,歷經8年才建成。大名鼎鼎的沃爾瑪更以其在全世界包括美國都沒有建立工會為由,拒絕在華公司組建工會,后雖在輿論壓力下同意在4家分店成立工會,但揚言要調查工會成立時發放的紀念品是不是“拉攏和收買員工”,并對加入工會的員工進行解聘等恐嚇。即使那些已建工會,由于受制于經營者而活動缺乏必要的保障,也難以發揮作用,成為一種擺設。
外企及非公有企業之所以不樂于組建工會或不讓工會發揮應有作用,有兩個因素:一是怕職工組織起來與自己對著干,在企業內部形成與資方對抗的力量,影響資方的治理;二是怕建立工會增加企業的經濟成本,從而影響企業競爭力,因為按《工會法》的規定,企業建立工會是要繳納經費的。此外,還有中國各級政府的因素,一些地方政府擔心組建工會影響外商投資的積極性,從而對在外企中建工會不重視、不支持,甚至將此作為外資進入本地區的一個條件。
中共是搞工運起家的,早期許多中共領導人都有工運的經歷。盡管后來中共奪得政權是靠土地革命和農民的支持,但是,由于親身領受到工運和農運的力量,中共在取得全國政權后,反而對工運和農運進行打壓,工人和農民不可自行建立組織。農會早已被取消,工會雖允許存在,但已銳變為準官方組織,它并不代表工人的利益。這種態勢一直延續至今。
改革以來,中國政府或者更嚴格地說中共對工會的態度,基于以下兩種考慮。
從經濟上看,中共要取得執政合法性,經濟必須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經濟增長過慢會產生一系列問題。而要使經濟保持較高的增速,就須盡量排除可能對經濟增長產生干擾的一切因素。工會勢力如果很大,動不動就通過談判甚至罷工來“要挾”企業提高工資,改善福利,那么,很可能嚇跑投資者,拖延發展的時機,影響經濟發展的速度。
中國工會獨立性很
從政治上看,一般威權政府都不允許有任何的社會組織來和自己分享權力。它自己不培育,也不允許社會組織自發生長,一旦有人躍躍欲試,它馬上就會將其掐滅,決不會讓其如星星之火般燃燒起來。像本田罷工就被政府迅速壓制下去,幾個帶頭人也被公司以違反合同為由開除?傊,在威權國家,政權所需要的是公共權力的觸角深入到人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即使那些本來應首先具備社會自治組織特征的團體,也要被體制化和國家化! 所以,盡管法律規定工會是工人的組織,以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為己任,但中國的工會獨立性都很差,缺乏切實履職所需條件。工會只是依附于企業老板的機構,比如,工會的領導干部一般都要由上級工會與企業協商決定,其選拔、提升、工資報酬等均受制于企業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對于企業拒繳工會經費,也沒有什么有效的約束辦法。這制度導致在實際中工會根本不可能去為職工維權,因為它自身的生存都成問題。前幾年就發生過多起工會主席因愛管“閑事”而被雇主解雇的情況。
工會不為工人“撐腰”,工人只有通過自己的力量去維權和抗爭。不過,中國雖有龐大的工人隊伍,但由于他們都是原子式個人,力量有限,所以企業并不擔心工人的個人抗爭。中國勞動力本來就供大于求,互相之間存在競爭,當工人沒有組織“工會”自由談判工資的權利時,其勞動力價格必然被雇主長期壓制在一個較低水平,這是中國工人尤其是農民工低收入和低福利的一個根源。
社會穩定受到威脅
然而,中國經濟發展到現在,由于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勞動者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普遍的權益意識的生成和提升等,工人開始要求一種體面的勞動和生活。
當體制內缺乏解決的途徑,訴求渠道不暢,工人就會以一種激烈的方式尋求制度外解決。近年來,中國的勞資矛盾、糾紛和沖突都有加劇的趨勢,勞資雙方的對抗程度有所升級,在釀成“群體性事件”的各因素中,勞資矛盾排在農村征地、城市拆遷、移民安置等前面,位居第一。勞資沖突不僅影響經濟發展,也使得中國社會的穩定受到嚴重威脅,甚至可能損害中共的合法性。在此情況下,政府不得不加強工會的作用,以維護工人的利益。
國外的工會組織都是勞工在與雇主的斗爭和博弈中自發而逐步組織起來的,它們并不從屬于企業,其活動經費也主要來自會員交納的會費,絕不靠企業“養活”。雖然工會總是采用談判甚至罷工之類激烈形式來協調和保障員工利益,但客觀上,它舒緩了勞資間對立的緊張情緒,成為避免階層對抗的緩沖區。
因此,在現代市場制度和民主制度下,工會可以充當一種彌合性和平衡性的社會力量。中國的工會要真正發揮作用,恐怕早晚也得走向國外工會的這條道路,成為一個真正的工人組織,而不僅是黨的附庸。這就需要從制度和法律上為各類社會組織松綁。不過,就眼下而言,關鍵是如何確保工會組成人員,尤其是工會領導人的相對獨立性,使其不從經濟上受制于企業,不會因為職工維權而被企業除名。
作者是中國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