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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的規定的情況; (二)社會保險費核定、征收和劃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情況; (三)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審核、結算和社會保險待遇發放情況; (四)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等各類社會保險基金銀行賬戶開設、管理及其基金的存儲、劃撥、結存情況; (五)社會保險各類調劑金、儲備金等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六)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等保值增值情況; (七)社會保險服務機構、承辦社會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機構從事社會保險服務工作情況; (八)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以及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 (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相關部門和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十)依法需要監督的其他事項。 |